溜溜梅作为知名度极高的果脯类零食品牌,可以算的上是家家户户购买零食时的必备单品,然而知名度高的品牌也面临市场上出现诸多仿版的问题,该如何解决呢?
我所受“溜溜梅”公司委托,接手其商标侵权案件。经调查发现,由被告生产销售的被控侵权商品上使用的“榴溜梅”、“酸溜梅”标识与原告“溜溜梅”注册商标虽有一字之差,但读音、字形、大小及排列方式基本一致,且整体设计样式与原告商品的设计样式相似,及其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。经判定,法院认为被告商标与原告形成近似商标,构成商标侵权,赔偿原告相应经济损失数十万。
一个 LOGO、一段代码、一项技术…… 这些凝聚心血的智慧结晶,可能正在被侵权者以 “擦边球”“模仿秀” 蚕食市场。我们深耕著作权、商标权、不正当竞争、专利权等领域,用专业法律分析定位侵权漏洞,以诉讼 / 非诉手段快速止损,让 “原创” 的价值不被窃取。